1、在分管副總經理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有關項目管理業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規定;負責對公司項目管理工作的綜合管理和協調。
2、負責對各項工程的成本目標進行分析核算,確定施工成本目標后,在施工過程中對實際存在變更的項目進行核算,確定增加成本,工程完工后,整理出具完整的決算報告。
3、負責審查項目部上報的進度計劃,并及時進行檢查,出現偏差通知項目部并督促項目部提出整改方案,并對整改方案進行論證。
4、按照QES認證體系負責審批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施工工法、施工工藝、施工方案等的適用性、具體性及實際操作性,聯合安全質檢部檢查施工組織設計中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進度保證措施的實施情況和完成情況。
5、每月初對各項目工程完成情況及自檢數據進行實地復查,形成報告備案。
6、負責對施工物資、設備供應方的調查、評定工作,建立《合格供方清單》,簽訂采購合同并對每一項合同進行評審(審批)。
7、參與各分部工程驗收前的內部預驗審核工作,對不滿足分部工程驗收的項目提出糾正措施及整改意見。負責組織各施工項目的單位工程及竣工工程驗收工作。
8、建立現行法律法規、工程規范等動態臺賬,并按月定時跟蹤更新。
9、負責對公司各工程勞務分包方的調查、評價工作,建立《合格勞務分包方評價表》,負責勞務分包合同審查備案。
10、收到中標通知書后評審合同,簽訂合同后對合同、中標通知書、投標文件(副本原件)進行歸檔管理。
11、對大型土石方工程由項目管理部牽頭組織項目部技術人員進行聯合測量并核定工程量。
12、審核項目經理委派會計報送的項目部資金使用計劃。
13、每月上旬對顧客(業主)的滿意度進行調查,收集顧客意見并采取相應的改進措施,持續改進管理體系。
14、負責對工程項目施工人員、技術人員、及大型設備進行調配并按月備案。
15、建立健全測量儀器設備臺賬,統一調配。并按時對儀器進行維修保養計量鑒定。
16、定期組織項目部管理層到實地參觀學習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的應用。